《存托憑證發(fā)行與交易管理辦法(試行)》證監會(huì )令第215號(2023年修訂版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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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huì )令第215號
《存托憑證發(fā)行與交易管理辦法(試行)》已經(jīng)2023年2月17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huì )2023年第2次委務(wù)會(huì )議審議通過(guò),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huì )主席:易會(huì )滿(mǎn)
2023年2月17日
附件
1:存托憑證發(fā)行與交 易管理辦法(試行)
2:關(guān)于《存托憑證發(fā)行與交 易管理辦法(試行)》的立法說(shu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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