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huì )公告〔2015〕18號【全文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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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huì )公告〔2015〕18號【全文廢止】
【廢止依據:《上市公司大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huì )公告〔2016〕1號】
近期,證券市場(chǎng)出現非理性下跌,為維護資本市場(chǎng)穩定,切實(shí)維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現就相關(guān)事項公告如下:
一、從即日起6個(gè)月內,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和持股5%以上股東[以下并稱(chēng)大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通過(guò)二級市場(chǎng)減持本公司股份。
二、上市公司大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反上述規定減持本公司股份的,中國證監會(huì )將給予嚴肅處理。
三、上市公司大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6個(gè)月后減持本公司股份的具體辦法,另行規定。
中國證監會(huì )
201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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