贛府字〔2024〕97號《江西省人民政府關(guān)于同意評定李峰武同志為烈士的批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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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關(guān)于同意評定李峰武同志為烈士的批復
贛府字〔2024〕97號
南昌市人民政府:
你市《關(guān)于申報李峰武同志評定為烈士的請示》(洪府文〔2024〕15號)收悉?,F批復如下:
李峰武,男,漢族,1978年12月出生,生前為南昌市青云譜區青云山水大酒店廚師。
2023年9月16日16時(shí),李峰武同志在下水施救溺水群眾時(shí)不幸犧牲。
根據《烈士褒揚條例》(2019年8月1日修訂版)第八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同意評定李峰武同志為烈士。
江西省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