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規〔2022〕25號《中國民用航空局關(guān)于印發(fā)〈航空貨站收貨工作規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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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民用航空局關(guān)于印發(fā)〈航空貨站收貨工作規范〉的通知》
民航規〔2022〕25號
民航各地區管理局,各運輸航空公司、運輸機場(chǎng)公司:
為進(jìn)一步規范航空貨站收貨管理工作,推動(dòng)航空貨站收貨工作有序、高效運行,民航局組織修訂了《航空貨站收貨工作規范》,現予發(fā)布,自2022年10月1日實(shí)施,請遵照執行。
中國民用航空局
2022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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