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guān)于廢止建設項目審計處理暫行規定的決定》審計署令第1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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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guān)于廢止建設項目審計處理暫行規定的決定
審計署令第13號
根據《規章制定程序條例》,審計署、國家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huì )、財政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市場(chǎng)監督管理總局決定廢止《建設項目審計處理暫行規定》(審投發(fā)〔1996〕105號),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審計署審計長(cháng):侯凱
國家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huì )主任:何立峰
財政部部長(cháng):劉昆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部長(cháng):王蒙徽
國家市場(chǎng)監督管理總局局長(cháng):張工
2020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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