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人社發(fā)〔2023〕13號《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huì )保障局關(guān)于北京市2023年調整工傷人員生活護理費的通告》
瀏覽量: 時(shí)間:2024-03-09 15:52:18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huì )保障局關(guān)于北京市2023年調整工傷人員生活護理費的通告
京人社發(fā)〔2023〕13號
為保障完全喪失勞動(dòng)能力的工傷人員的基本生活,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經(jīng)市政府批準,決定對因工致殘一至四級工傷人員的生活護理費進(jìn)行調整?,F就有關(guān)問(wèn)題通告如下:
一、調整范圍
本次調整的范圍為2022年12月31日(含)前享受生活護理費待遇的工傷人員。
二、調整標準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護理費低于5762.5元的,調整到5762.5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護理費低于4610元的,調整到4610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護理費低于3457.5元的,調整到3457.5元。
三、調整生活護理費所需費用,參加北京市工傷保險社會(huì )統籌的用人單位由工傷保險統籌基金支付;未參加社會(huì )統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按原渠道列支。
四、根據有關(guān)規定,用人單位按照享受或比照工傷待遇處理享受生活護理費的人員,參照本通告執行,所需經(jīng)費由用人單位支付,按原渠道列支。
五、工傷人員生活護理費的調整自2023年7月1日起執行。
特此通告。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huì )保障局
2023年12月15日

本文鏈接:http://jumpstarthappiness.com/policy/235749.html
本文關(guān)鍵詞: 京人社發(fā),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huì )保障局, 北京市, 2023年, 調整, 工傷, 人員, 生活護理費, 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