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府辦函〔2017〕221號《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guān)于印發(fā)貴州省重要濕地認定辦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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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guān)于印發(fā)貴州省重要濕地認定辦法的通知
黔府辦函〔2017〕221號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貴安新區管委會(huì ),各縣(市、區、特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mén)、各直屬機構:
經(jīng)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將《貴州省重要濕地認定辦法》印發(fā)你們,請結合實(shí)際認真貫徹執行。
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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