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關(guān)于廢止〈北京市地方所屬城鎮企業(yè)職工和退休人員大病醫療費用社會(huì )統籌的規定〉的決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8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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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關(guān)于廢止〈北京市地方所屬城鎮企業(yè)職工和退休人員大病醫療費用社會(huì )統籌的規定〉的決定》
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89號
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89號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guān)于廢止〈北京市地方所屬城鎮企業(yè)職工和退休人員大病醫療費用社會(huì )統籌的規定〉的決定》已經(jīng)2007年6月5日市人民政府第65次常務(wù)會(huì )議審議通過(guò),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 長(cháng) 王岐山
二〇〇七年六月十四日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guān)于廢止《北京市地方所屬城鎮企業(yè)職工和退休人員大病醫療費用社會(huì )統籌的規定》的決定
市人民政府決定廢止《北京市地方所屬城鎮企業(yè)職工和退休人員大病醫療費用社會(huì )統籌的規定》(1995年3月3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6號令發(fā)布,根據1997年12月3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2號令修改)。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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