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辦發(fā)〔2017〕31號《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辦公廳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fā)〈關(guān)于推行法律顧問(wèn)制度和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制度的實(shí)施意見(jiàn)〉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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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辦公廳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fā)〈關(guān)于推行法律顧問(wèn)制度和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制度的實(shí)施意見(jiàn)〉的通知》
桂辦發(fā)〔2017〕3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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