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種設備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規定》國家質(zhì)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令第115號(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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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質(zhì)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令第115號
已被修訂,2022年修訂版請參閱:《特種設備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規定》國家市場(chǎng)監督管理總局令第50號(2022年版全文附PDF下載)
《特種設備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規定》經(jīng)2009年5月26日國家質(zhì)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局務(wù)會(huì )議審議通過(guò),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1年9月17日國家質(zhì)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公布的《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事故處理規定》同時(shí)廢止。
局長(cháng) 王勇
二〇〇九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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