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機場(chǎng)使用許可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18年第14號(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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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被修訂,2019年修訂版請參閱:《運輸機場(chǎng)使用許可規定》(2019年修訂版全文)交通運輸部令2019年第25號
《運輸機場(chǎng)使用許可規定》已于2018年8月27日經(jīng)第14次部務(wù)會(huì )議通過(guò),現予公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部長(cháng) 李小鵬
2018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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