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政辦電〔2019〕85號《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guān)于2020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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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guān)于2020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
鄂政辦電〔2019〕85號
各市、州、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mén):
根據《國務(wù)院辦公廳關(guān)于2020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國辦發(fā)明電〔2019〕16號)要求,經(jīng)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將2020年元旦、春節、清明節、勞動(dòng)節、端午節、國慶節和中秋節放假調休日期的具體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2020年1月1日放假,共1天。
二、春節:1月24日至30日放假調休,共7天。1月19日(星期日)、2月1日(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節:4月4日至6日放假調休,共3天。
四、勞動(dòng)節:5月1日至5日放假調休,共5天。4月26日(星期日)、5月9日(星期六)上班。
五、端午節:6月25日至27日放假調休,共3天。6月28日(星期日)上班。
六、國慶節、中秋節:10月1日至8日放假調休,共8天。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
節假日期間,各地、各部門(mén)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衛等工作,遇有重大突發(fā)事件,要按規定及時(shí)報告并妥善處置,確保人民群眾祥和平安度過(guò)節日假期。
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9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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