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人社發(fā)〔2017〕1號《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huì )保障廳關(guān)于印發(fā)廣西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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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huì )保障廳關(guān)于印發(fā)廣西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的通知
桂人社發(fā)〔2017〕1號
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huì )保障局,自治區社會(huì )保險事業(yè)局: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guān)于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實(shí)施意見(jiàn)》(桂政發(fā)〔2016〕53號)“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huì )保障行政部門(mén)負責統一制定廣西城鄉居民醫保暫行辦法和配套文件,各地、各部門(mén)不得再另行出臺與自治區統一政策不一致的城鄉居民醫保政策”規定,現將《廣西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印發(fā)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huì )保障廳
2017年2月9日
全文下載(PDF掃描版):廣 西城鄉居民基本醫 療保險暫行辦法【提取碼: 7tjf】【解壓縮密碼:http://jumpstarthappines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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