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辦函〔2017〕12號《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guān)于錦江區三圣街道紅砂社區二、三、四、五組粉房堰二組成龍路街道金像寺社區七組征收土地補償安置方案的批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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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guān)于錦江區三圣街道紅砂社區二、三、四、五組粉房堰二組成龍路街道金像寺社區七組征收土地補償安置方案的批復》
成辦函〔2017〕12號
市國土局:
你局《關(guān)于報審〈錦江區三圣街道紅砂社區二、三、四、五組 粉房堰二組 成龍路街道金像寺社區七組征收土地補償安置方案〉的請示》(成國土資征〔2017〕2號)收悉。經(jīng)審查,該補償安置方案符合國家現行法律法規,市政府原則同意該補償安置方案。請你局按照批復認真組織實(shí)施,及時(shí)兌付補償資金,盡快提供建設用地。
請相關(guān)職能部門(mén)依法辦理該方案實(shí)施范圍內的耕地占用稅征收、社會(huì )保險、應安置人員城鎮居民指標下達及戶(hù)口登記等工作。
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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