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關(guān)于廢止〈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的決定》公安部令第15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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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令第158號
《公安部關(guān)于廢止〈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的決定》已經(jīng)2020年5月28日第2次公安部部務(wù)會(huì )議審議通過(guò),現予公布,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
部長(cháng) 趙克志
2020年5月29日
《公安部關(guān)于廢止〈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的決定》
公安部決定廢止2009年4月30日發(fā)布實(shí)施的《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公安部令第106號,根據2012年7月17日公安部令第119號《公安部關(guān)于修改〈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的決定》修正)。
本決定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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