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政函〔2021〕15號《天津市人民政府關(guān)于同意局部修改津南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批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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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關(guān)于同意局部修改津南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批復
津政函〔2021〕15號
津南區人民政府:
《津南區人民政府關(guān)于報批〈天津市津南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5-2020年)〉涉及天津國家會(huì )展中心周邊配套設施等項目規劃修改方案的請示》(津南政報〔2020〕46號)收悉。經(jīng)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天津市津南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5-2020年)〉涉及天津國家會(huì )展中心周邊配套設施等項目規劃修改方案》。
二、你區要切實(shí)做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管理實(shí)施和下一步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的編制工作,做好規劃銜接并在相關(guān)規劃中予以落實(shí),嚴格執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實(shí)保護耕地”的基本國策,節約集約用地。規劃批準后,不得擅自修改。如需修改須報市人民政府批準。
天津市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