贛老發(fā)〔2019〕4號《中共江西省委組織部中共江西省委老干部局江西省財政廳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huì )保障廳關(guān)于提高離休干部護理費標準的通知》
中共江西省委組織部中共江西省委老干部局江西省財政廳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huì )保障廳關(guān)于提高離休干部護理費標準的通知
贛老發(fā)〔2019〕4號
各設區市、縣(市、區)黨委組織部、老干部局,財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huì )保障局,省委各部門(mén)、省直各單位、各人民團體組織人事部門(mén)、離退休干部工作部門(mén):
根據《中共中央組織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huì )保障部關(guān)于提高離休干部護理費標準的通知》(組通字〔2019〕10號)精神,結合我省實(shí)際,現就我省提高離休干部護理費標準有關(guān)事項通知如下:
一、1937年7月6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離休干部護理費標準由每人每月18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3400元。
二、1937年7月7日到1945年9月2日參加革命工作的離休干部護理費標準由每人每月12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700元。
三、1945年9月3日到1949年9月30日參加革命工作的離休干部護理費標準由每人每月6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000元。
四、離休干部的護理費與自雇費、生活長(cháng)期完全不能自理的護理費不重復享受,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予以發(fā)放。
五、所需費用按現行開(kāi)支渠道解決。
六、本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起執行。
中共江西省委組織部
中共江西省委老干部局
江西省財政廳
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huì )保障廳
2019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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