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食藥監注〔2011〕483號《關(guān)于印發(fā)藥物Ⅰ期臨床試驗管理指導原則(試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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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guān)于印發(fā)藥物Ⅰ期臨床試驗管理指導原則(試行)的通知
國食藥監注〔2011〕48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監督管理局),總后衛生部藥品監督管理局:
為加強藥物Ⅰ期臨床試驗的管理,有效的保障受試者的權益與安全,提高藥物Ⅰ期臨床試驗的研究質(zhì)量與管理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藥品注冊管理辦法》和《藥物臨床試驗質(zhì)量管理規范》等有關(guān)規定,國家局組織制定了《藥物Ⅰ期臨床試驗管理指導原則(試行)》,現予印發(fā)。請你局組織本行政區域內藥物臨床試驗機構學(xué)習,參照執行。
附件:《藥物Ⅰ期臨床試驗管理指導原則(試行)》起草說(shuō)明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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