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監食監三〔2016〕139號《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關(guān)于印發(fā)保健食品注冊審評審批工作細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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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關(guān)于印發(fā)保健食品注冊審評審批工作細則的通知
食藥監食監三〔2016〕139號
總局有關(guān)司局、有關(guān)直屬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注冊與備案管理辦法》等有關(guān)規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制定了《保健食品注冊審評審批工作細則(2016年版)》,現予印發(fā),自印發(fā)之日起施行。
附件:保健食品注冊審 評審批工作細則(2016年版).docx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
2016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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