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水法〔2023〕14號《浙江省水利廳關(guān)于公布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的通知》
瀏覽量: 時(shí)間:2023-12-18 12:50:41
浙江省水利廳關(guān)于公布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的通知
浙水法〔2023〕14號
各市、縣(市、區)水利(水電、水務(wù))局,廳機關(guān)各處室,廳屬各單位:
根據《浙江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372號)有關(guān)規定,我廳對現行行政規范性文件進(jìn)行了全面清理。截至2023年11月30日,確認繼續有效的規范性文件47件(附件1),廢止規范性文件5件(附件2),擬修訂的規范性文件8件(附件3),現予以公布。廢止的規范性文件停止執行。
附件:
1.繼續有效的規范性文件清單
2.廢止的規范性文件清單
3.需要修訂的規范性文件清單
浙江省水利廳
2023年12月14日
附件下載:浙江省水利廳關(guān)于公布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