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政辦發(fā)〔2020〕51號《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guān)于2021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guān)于2021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
寧政辦發(fā)〔2020〕51號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自治區政府各部門(mén)、各直屬機構:
根據《國務(wù)院關(guān)于修改〈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決定》(國務(wù)院令第644號)和《國務(wù)院辦公廳關(guān)于2021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國辦發(fā)明電〔2020〕27號),結合實(shí)際,現將我區2021年部分節假日放假調休日期的具體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2021年1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
二、春節:2月11日至17日放假調休,共7天。2月7日(星期日)、2月20日(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節:4月3日至5日放假調休,共3天。
四、勞動(dòng)節:5月1日至5日放假調休,共5天。4月25日(星期日)、5月8日(星期六)上班。
五、開(kāi)齋節:5月13日至14日放假。
六、端午節:6月12日至14日放假,共3天。
七、古爾邦節:7月19日至20日放假。
八、中秋節:9月19日至21日放假調休,共3天。9月18日(星期六)上班。
九、國慶節:10月1日至7日放假調休,共7天。9月26日(星期日)、10月9日(星期六)上班。
節假日期間,各地、各部門(mén)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衛等工作,遇有重大突發(fā)事件,要按規定及時(shí)報告并妥善處置,確保人民群眾祥和平安度過(guò)節日假期。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0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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