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政辦發(fā)〔2014〕110號《銀川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guān)于調整職工醫保大額醫療費用補助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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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川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guān)于調整職工醫保大額醫療費用補助政策的通知
銀政辦發(fā)〔2014〕110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mén)、直屬機構:
按照國家和自治區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有關(guān)要求,為了穩步提高我市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待遇,結合全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大額醫療費用補助基金運行實(shí)際,現就調整職工醫保大額醫療費用補助政策的有關(guān)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大額醫療費用補助標準,上不封頂。在一個(gè)醫保年度內,大額醫療費用補助按現行政策報銷(xiāo)至25萬(wàn)元,大額醫療費用補助限額以上符合醫保三項目錄的部分按70%報銷(xiāo),上不封頂。
二、合并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和大額醫療費用補助基金。從2014年起,將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和大額醫療費用補助基金合并使用,發(fā)揮醫療保險基金統籌共濟作用,提高基金抗風(fēng)險能力。
調整后的政策從2014年1月1日起執行。
銀川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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